- 云南玉溪市湖泊管理局公开招聘抚仙湖编外聘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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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0 19:51:1766
根据《玉溪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2019〕115号)等相关规定,玉溪市湖泊管理局委托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抚仙湖编外聘用人员(协管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四)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年满18周岁,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工作安排;
(七)符合其他相关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辞退或开除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4.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录用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外勤辅助岗5名、内勤辅助岗一1名,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外勤辅助岗2名,合计8名。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玉溪市湖泊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协管员)岗位表》(附件1)。
(三)派遣工作地点:玉溪市湖泊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一、二大队工作地点均为抚仙湖。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考生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人才网(https://www.yxrc.cn/)发布,通过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平台进行转载。
(二)考生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6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彩虹路59号2幢502室。
需提交资料:《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提交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1张。
2.报名考试费
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收取报名考试费用50元/人。
3.报名咨询电话:13988473767(董老师)、18187711201(刘老师)。
(三)资格审查
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必须保证准确规范、真实有效。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岗位申请表及相关证书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所有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报名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达到1:2比例方可进行开考,即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1:2开考比例时,减少招聘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招聘人数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置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取。
5.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拟聘用人员,若面试成绩并列采取加试的方式(面试)解决。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拟聘用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组织安排到定点医院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1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
2.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政审
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工作经历、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赌毒贷等情况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递补
体检和政审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报考该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及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举报反映或有举报经查核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举报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派遣至玉溪市湖泊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一、二大队使用。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出具书面说明。
(五)凡与招聘负责人员、招聘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的回避制度。
(六)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八)未尽事宜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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